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12月3日讯(通讯员 肖爱中 刘晓健 罗隆湘 刘少明)“销售的时候必须按照预售许可证发放时的指导价格执行,不可随意涨价、降价,影响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。”11月29日至30日,隆回县住建局(人防办)组织力量到驰双井世家、乾道大院等房地产企业,对新建商品住房预(销)售实行价格指导与监督,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。
连日来,隆回县住建局(人防办)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按照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的总要求,以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”为基本工作目标,加强房地产的监管与服务效能提升,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防范房地产市场交易风险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同时,该局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,合理确定供地规模,把握供地节奏,控制增量,调整存量,确保房地产开发规模、速度与城市增长规模、居民收入和人口增长相适应;建立完善市场准入、刚性审批、阳光操作等系列制度以及相关长效监管机制,成立房地产协会引导自律;开展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治理,严格落实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;加强预售管理,对不符合预售要求的项目,一律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书,实现房地产行业秩序由“乱”到“好”的转变;全力推进住房领域信息化“一网通办”平台建设,全面实现“一窗通办、一网通办、一次通办”;加大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力度,加强政策解读,引导居民理性消费,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、评论误导群众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稳定市场预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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